历史上的今天(安全事故案例)(11)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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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脚手架承载力不足,而脚手架承载力不足是由于没有一个详细的荷载试验施工方案,造成对材质无人检验,对杆件间距及搭设没有科学要求和检验,再加上加载程序无人指挥和严格控制,从而导致脚手架坍塌,造成3人死亡、7人受伤的重大事故。
2.事故性质
本次事故是一起严重的责任事故。
3.主要责任
事故的主要责任是施工单位某集团十一公司。由于管理混乱,对脚手架的搭设和使用随意进行,严重违反《建筑法》规定和《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公司技术负责人预先对此种规模工程无施工方案不过问,项目经理对脚手架规范不清楚却在指挥施工,因而发生事故是必然的。该项目经理负有违章指挥责任;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负全面管理责任。
五、事故的预防对策
1.必须增强法制观念
本次事故的发生完全是由于违章指挥造成。《建筑法》中明确规定,“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业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还规定,监理应依照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对承包单位实施监督,发现不符合标准规定有权要求企业改正。《建筑法》1998年3月起施行,本次事故发生于2002年2月,离《建筑法》施行时间近四年之久仍未得到贯彻实施,从建设单位到施工单位的管理,从施工单位的自检到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严重违反《建筑法》中相关规定,由此可以看出法制观念的淡薄程度,必须加强对各级领导的法制教育。
2.加强对相关规范知识的培训
该工程所采用脚手架完全属于《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以下简称《规范》)的适用范围,《规范》于2001年正式颁发,然而从本次事故技术原因分析,多处违反了《规范》的规定。由此充分说明,该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作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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