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9)
时间: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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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应用情况;
5、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创优过程中的优点、特点;
6、工程褓质量的核查结论;
7、工程交工技术资料的完整性、系统性及真实性情况;
8、工程达标达产情况;
9、明确同意推荐所复审工程进入有色金属工业(部级)优质工程评审程序。
(二)如复审组经过对申报工程的全面审核,认为工程整改得产够,基本未整改,或者虽经过仍达不到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部级)优质工程标准,也应形成复审意见,包括以下内容:
1、达不到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部级)优质工程标准的原因;
2、明确建设申报方终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部级)优质工程的申报工作; *复审组须认真完整填写复审意见,成员均须签名。
附:二 00 年 工程复审意见(表)
二 00 年 工程复审意见
附件 4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
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准则
一、受理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的申报事宜。
二、依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办法》,审查申报单位提交的《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申报表》、申报资料及相关内容。
三、根据年度部优工程的申报情况,在每年 8 、 9 、 10 月安排年度部优工程初审。
四、根据初审情况及工程的整改情况,每年年底前安排部优申报工程的复审。
五、根据复审组对申报工程的复审意见,形成年度部优工程推荐意见(部优工程项目表)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
六、每年元月份前后召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会议对年度优质工程进行评审。
七、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定结果,起草年度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部级)优质工程公布文件。
八、制作获奖单位奖牌、证书,并在行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会议上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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