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3PE防腐监理基本要求(9)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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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阴极剥离性能检验,结果应符合GB/T23257-2009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如不合格,应加倍检验。加倍检验全部合格时,该批防腐管为合格;否则防腐管不合格。
3) 每一根防腐管道均应按照规定做好记录,并在管道外表面进行标识。标识的内容主要为:管道编号-钢管编号-管道长度-生产日期-生产厂家-执行标准等内容。
5.2.2 钢管表面预处理过程的质量控制
涂层钢管表面预处理过程的质量控制点和目标值见附录A表3 5.2.3 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点和目标值
涂敷过程质量控制点和目标值见附录A表4 5.2.4 成品管防腐层质量检测
防腐层质量检测控制点和目标值见附录A表5 5.2.5 防腐层修补质量检测控制点和目标值
防腐层修补质量检测控制点和目标值见附录A表6 5.2.6 质量事故处理
分析质量事故原因、责任;商定质量事故处理措施;批准处理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检查处理措施效果。 5.2.7 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令。
为了保证防腐管质量,对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原材料者或防腐管涂敷质量连续严重不合格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防腐厂立即停工整改。 5.2.8 监理抽查以及平行检验用表格式参照附录B执行。 5.2.8 质量、技术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