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3PE防腐监理基本要求(6)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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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不合格的管道应作好标记单独存放,按照返修程序进行返修,重新报监理确认。监理将随机抽查记录与实际的符合性。
3.2.7 堆放。应用尼龙吊带或其它不损坏防腐层的吊具吊装防腐管,堆放时应采用2道(或以上)支垫垫起,支垫间距为4-8m,支垫最小宽度为100mm,防腐管离地面不得少于100mm,防腐管允许堆放层数应不超过3层,防腐管露天存放时间不宜超过半年,否则应用不透明的遮盖物对防腐管加以保护。 4 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流程如下所示:
4.1开工资料审核
工程开工1周前,承包商应向监理部报送有关资质文件、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开工申请等资料,监理部将及时安排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签署相应意见,符合要求后由总监
签认并报业主批准工程开工,将相应资料报业主等有关各方,并向管道防腐厂派驻监理人员。审查的详细内容为:
1) 审查防腐厂的技术资质;
2) 监督检查防腐厂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控制文件及安全技术措施,完善质量管理程序与制度;
3) 检查防腐厂生产人员及质检人员报表,对质检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对上岗人员的岗位证书进行抽查;
4) 检查防腐厂的质量检验仪器、设备及检定(校准)证书,是否有效;
5) 审查原材料测试报告是否符合相应涂层规范的要求;
6) 检查生产线的设备情况及审查生产工艺测试报告,是否符合相应原材料的涂敷要求和具备开工条件;
7) 对防腐厂钢管到货验收、拉运、记录等施工措施进行审核签认,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理。
4.2 试生产会议
4.3.1在正式开工之前,防腐厂应向工程项目部申请召开试生产会议,并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
4.3.2试生产会议由工程项目部或驻厂监理(受甲方委托时)主持,并由工程项目部、驻厂监理、防腐厂生产经理、质量经理、实验室等方面的人员共同参加;
4.3.2 试生产会议的主要内容
1) 防腐厂介绍施工准备情况、防腐管生产工艺规范和质量控制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