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3PE防腐监理基本要求(7)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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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2) 驻厂监理介绍监理细则的主要内容,并就施工准备情况和防腐厂提出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方法提出意见和要求;
3) 经讨论协商,双方就防腐管生产工艺规范和质量控制取得一致看法和意见;
4) 研究确定在防腐管生产过程中参加生产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生产例会的周期、地点及主题;
5) 试生产会议纪要由驻厂监理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4.4 首批检验(防腐材料适用性试验)
试生产会议通过后,由防腐厂向驻厂监理提出试生产申请,并提出实验方案。驻厂监理审批后,防腐厂按照正常生产程序安排试生产,并在生产管中取样进行现场测试和试验室测试(试验室应有相应资质),测试结果应符合GB/T23257-2009《埋地钢质管道聚乙烯防腐层技术标准》等有关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4.5 试生产试验检测报告审核
对试生产试验管段的现场测试和室内试验检测报告进行审核,符合GB/T23257-2009 《埋地钢质管道聚乙烯防腐层技术标准》的要求,即可开工生产。否则应查找原因,再次组织试生产,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4.6 生产监造
严格按照GB/T23257-2009《埋地钢质管道聚乙烯防腐层技术标准》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科学的原则,对防腐管制造的全过程实行质量监督,并建立健全监理文件和记录,在合同允许的范围内行使监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