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外交相关概念辨析_李志永(9)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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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外交相关概念辨析 65
与公共外交一样,人民外交的行为主体也是政府,客体是外国公众。然而,从人民外交作为贯彻国际统一战线外交战略和促进世界革命目标的一种外交方式而言,人民外交与公共外交的主客体又有细微的差别,即一方面人民外交的主体不仅仅是纯粹的政府而且还体现着政党的意志,或者准确地说,人民外交的主体是党政机构,而西方语境中的公共外交一般不会直接体现政党的意志;另一方面,就人民外交的客体而言,人民外交对其外交对象是有一定选择的,即 以政治上可信用的外国人民和非政府组织为主要工作对象 ,也就是说,人民外交的工作对象有一定的政治要求,要求是进步力量或者至少不是反革命力量。因此,虽然人民外交与公共外交的行为主客体有些微差别,但最重要的是中国特色的人民外交(而不是公众外交)是与现代西方公共外交相对的一个概念,其行为主客体是基本相同的。
综上所述,公共外交、人民外交与公众外交的行为主体是政府及其外交部门,不管是对外传播、宣传本国的外交理念、政策以赢取国际民心,还是对内向本国公民或人民解释外交政策,这些都是政府行为。当然,在实际的操作中,国家、政府为了更加隐蔽地达到自己的目的,经常会站在社会组织(学术团体、基金会、非政府组织等)背后而采用公民外交或民间外交的形式以追求更好的效果,但这并不改变其 政府行为性 。就外交行为客体而言,公共外交、人民外交的行为客体均是外国公众,而 公共事务 或者 公众外交 的行为对象则仅仅是国内民众。这种以 公众 为外交对象的外交形式与仅仅以政府为外交对象的传统外交是截然不同的。
2.社会作为外交主体的外交形式
传统上,所谓外交,一般是指国家或政府行为,指政府间外交。比如西方外交学的经典著作 萨道义外交实践指南 就认为: 外交是运用智力和机智处理各独立国家和附庸国家之间的关系;或者更简单地说,是指以和平手段处理国与国之间的事务。 这种仅仅以国家或政府为外交主体的传统外交是与公民社会未兴、政府控制整个国家的对外事务的现实一致的。随着20世纪大众民主政治的兴起和公民社会的成长与成熟,特别是现代化的发展, 社会国家化 和 国家社会化 两种趋势 共同交融,导致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日益 平面化 。与之相应,外交领域也出现了社会公众日益参与的革命性变化。正是国家与社会关系在20世纪的这种结构转型,导致社会(机构或个人)也有可能成为外交行为主体,参与到过去由国家垄断的外交领域中去。经过30年的改革,中国的国家与社会关系也经历了这一结构性变化,这为中国公民及组织自主参与外交提供了可能与机会。公民外交、民间外交、公众外交正是这种趋势的反映。
公民是指现代社会中具有自身独立人格和法定权利义务的人。当公民自主参与到国家外交活动中的时候,公民外交就出现了。可见,公民外交,是指各国公民为
英 萨道义、布思: 萨道义外交实践指南 ,杨立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第2页。 关于 国家社会化 和 社会国家化 ,参见 德 哈贝马斯: 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 ,曹卫东等译,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