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11-28
发布时间:2024-11-28
工具使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厂作业工具的使用和管理,保证作业工具得到正确的使用、维护及保养,杜绝工具的人为损坏和流失,降低使用成本,确保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使用工具分为:共用工具(库房工具)、班组工具及个人工具。所谓共用工具是指较大件工具和非常用工具(如千斤顶、棘轮扳手、呆梅扳手等),班组工具是指发放个班组的生产中常用工具(如黄油枪、撬棍、扳手、安全带等),个人工具是指发放给个人的小件常用工具(如活扳手、螺丝刀、手锤、剥线钳等)。
所有工具一律实行“责任制”,采取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 领用或更换工具时,需填写《工具领用单》对所领用的工具进行登记,经核准审批后发放。
一、共用工具使用管理;
1、共用工具为厂部共用。厂部共用工具放在库房库,由物资管理员统一管理,班组或个人如需使用采取“借用”的形式,物资管理员一定要做好借用记录,并在当日提醒归还,如特殊情况可延时归还但应做好记录并监督。
2、生产班组的共用工具由各班工具负责人进行交接,并将工具的交接情况纳入班组交接班记录中。如果因交接不清责任落实不到个人的,则二个班组都要承担。
3、工具使用人使用时须注意安全、小心爱护,严格按规范程序操作,使用完后要立刻清理,放回原来的工具柜,并由负责人监督。
4、因使用、保管不当所造成的毁损、丢失等人为原因所造成的工具损失,由使用人承担,工具负责人要负起监管责任,如果监管不到位则由工具负责人承担责任。
5、工具的正常损坏须说明原因,并及时交旧领新,以免影响日常检修。
二、班组工具使用管理;
1、发个班组的工具有班组集中保管,由班长在工具领用表签字,工具的保管责任人为班长,因工作调动或离岗时,须将工具如数进行转交,方可办理调动或离岗手续。
2、 班长需将工具领用表中的工具清单贴在工具保管处,以便进行统计。
3、领用工具时,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反馈;工作中发现人为损坏工具的(包括使用不当),根据情节按原价的20%—100%或100%—300%进行罚款。
4、确因特殊情况损坏或丢失工具的,需向厂部说明原因申请补发工具。
三、个人工具使用管理;
1、发放给个人的工具由个人妥善保管,并由个人在工具领用表上签收,个人调动或离岗时,须将本人领用的工具如数进行转交后,方可办理调动或离岗手续。
2、个人所配工具超过使用期限不能继续使用的,可申请换取新的工具,但更换工具必须以旧换新。
3、借用个人工具时应先向相关责任人说明,取得同意后方可使用。
四、其他规定;
1、具体的班组、个人工具发放根据各厂实际情况进行发放,必须做好相关的工具发放记录。
2、厂部每半年组织一次工具清理检查评比,对使用、管理得当及为了工作需要自制工具的个人给予表彰及奖励。
综合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