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组织结构及职责
发布时间: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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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院成立生物安全委员会,全面负责医院生物安全工作。
责任人:医院法人
二检验科成立生物安全三级管理组织。
一级生物安全管理:责任人科主任
1. 由科主任全面负责科内生物安全管理文件的制定。
2. 督促、检查各个专业组遵守、落实生物安全情况。
3. 设立生物安全监督员一名。
4. 组织全科定期、不定期的学习生物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级生物安全管理:责任人专业组长
1 负责本专业组生物安全工作。
2 全面落实生物安全管理有关本组的相关制度。
3 对本组的生物安全工作要有管理、有检查、有落实记录。
4 组内监督员:由本专业组长兼任本专业组的生物安全监督员。
5 全面传达相关会议内容,在本组内要达到知晓率100%。
三级生物安全管理:责任人组员
1 认真执行有关生物安全的各项法规、制度。
2 服从本组长的工作安排。
3 行为监督员:每一位工作人员均是行为监督员。均具有规范、遵守生物安全管理规范的责任和义务,不但要规范自己的行为,还具有随时纠正不符合规范的行为的义务。
三、相关文件
3.1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3.2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3.3《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检验地带网整理制作)
3.4《生物安全试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3.5《医学实验室安全要求》
3.6《可感染人类的稿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3.7《人间传染病的病原微生物名录》
3.8《人间传染病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3.9《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
3.10 WHO《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第三版(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