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程序规范(8)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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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工程管理部门、安监部门)和领导。 (二)验收程序:
召开预备会议
对参加验收的人员进行分工,分为现场组和资料组。现场组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质量是否合格,预验收时提出的问题是否整改)。资料组查阅资料(图纸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规范)。
召开验收会议
单位竣工验收小组领导(业务分管领导)主持会议。 1、施工单位作申请单位工程验收报告。 2、监理单位作对单位工程监理报告。
3、设计单位作单位工程是否按照设计要求施工的审查意见报告。 4、审计单位作单位工程审计报告。
5、建设单位提出预验收报告,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及评价,预验收时提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6、质量监督机构对单位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竣工验收程序的监督意见。
7、资料验收组作单位工程资料检查验收报告。 8、现场验收组作单位工程现场验收报告。 9、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负责人宣布验收意见。
10、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对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作总结性讲话。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15天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质量审核认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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