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煤厂电气维修工操作规程(word版)(4)
时间: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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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全注意事项
第37条电气工作人员应执行有关上级电业部门的现行
规程及各项规定,严禁非电气工作人员安装、检修各种电气设备。第38条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双电源倒闸操作制度,非电气工作人员在电气场所(如油漆工、起重工、临时工等)工作,应执行专人监护制。监护人必须承担因监护不到造成事故的责任。
第39条变(配)电所及各高压工作场所,必须配备绝缘安全用具、登高作业安全用具、携带式电压和电流指示器、临时接地线等安全用具和器具。
第40条有双电源的设备,应有防止向电网倒送电的措施,亦应防止由低压倒送高压。当电网检修时,必须将可能倒送电的刀闸或空气开关拉开后上锁,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指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