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煤厂电气维修工操作规程(word版)(2)
时间:2025-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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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厂领导组织调整。在确实影响开车的情况下,低压系统可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开车,但事后应及时报告车间领导并处理好。
第24条在电气维修时,禁止短接各类保护装置。在特殊情况下短接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同时应报告厂调度,厂调室通知有关人员,事后必须及时尽快组织恢复。
第25条电气线路需要改动,应经有关领导批准,新装端子必须加装字迹清晰的端子号,并及时做好记录。
第26条在做高压电器试验时,必须将工作场地用绳拦起来,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志,还要设专人监护。
第27条电器维修时,严禁单人作业,必须至少2人或以上.监护人必须做好监护工作。
第28条一切可能带电的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Q。电动机及其启动装置的金属外壳,均应接地或接零线,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应及时修好,否则不准使用。
第29条工作临时中断或每班工作前,都必须重新验电和检查接地是否正常可靠。
第30条雷电时,禁止在变电所室外母线构架、设备上或可能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