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4)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市政工程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五)用于拌制混凝士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纳入施工技术档案。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一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检侧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侧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专用章。”}
8、总含碱量有要求的地区,应对混凝土使用的水泥、砂、石、外加剂、掺合料等的含碱
量进行检测,并按规定要求将报告纳入施工技术文件。
(二)水泥
1、水泥生产厂家的检(试)验报告应包括后补的28天强度报告。
2、水泥使用前复试的主要项目为:胶砂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等。试验报告应有明确结论。 (一般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使用的水泥,应按照国标《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 02 04第7.2. 1条规定: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 175等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 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市政桥梁工程使用的水泥,除按照上述规定外,也可以参照《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的相关规定选用)
(三)钢材(钢筋、钢板、型钢)
1、钢材使用前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做力学性能试验;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材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它专项检验;如需焊接时,还应做可焊接性试验,并分别提供相应的试验报告。
(按照国标《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第5.2.3条规定)
2、预应力混凝土所用的高强钢丝、钢绞线等张拉钢材,除按上述要求检验外,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外观检查。
3、钢材检(试)验报告的项目应填写齐全,要有试验结论。
(普通市政构筑物结构工程用的钢筋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第5. 2. 1条规定:“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等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市政桥梁工程也可以参照《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 041的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市政构筑物结构工程的预应力筋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第6. 2.1条规定:“预应力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 5224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市政桥梁工程也可以参照《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 041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