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相关政策(5)
时间: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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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完成行权交收后,能立即卖掉手中的标的证券吗?
答:投资者在交收日5月28日(行权日的下一交易日,即E+1日)完成行权交收后,不能马上卖掉手中的标的证券,要到5月29日才能卖掉手中的标的证券。
由于周末是各类信息发布的集中期,为避免投资者承担不必要的风险,本所将行权日定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投资者最快可以在第四个星期五卖出行权得来的标的证券,避免跨周末的市场风险。
27.实值认购期权行权一定能赚钱吗?
答:实值认购期权行权不一定能够赚钱。投资者在行权日(E日)申报行权指令,行权交收日(E+1日)得到标的证券,标的证券在E+2日才能卖出,标的证券价格存在价格波动风险,因此,投资者需要提前判断标的证券价格变动情况。若投资者预测E+2日标的证券价格能高于行权价与手续费之和,才应该选择行权。反之,投资者可选择提前平仓或不行权。
五、其他
(十一)程序交易
28.期权程序交易有哪些报备要求?
答:本所对程序交易账户实行报备制度,各期权经营机构需在自身或客户使用相关软件的5个交易日前向本所上报计划使用的程序交易软件及账户相关信息,报备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客户名称,客户账户类型,所属期权经营机构,期权经营机构、客户所使用的程序交易软件所属厂商、名称及基本功能,风控及其他情况说明。
对于已报备的程序交易软件,因交易策略或风控措施有较大改变,需要对软件进行升级的,也需提前5个交易日进行报备。
程序交易报备详细要求可参阅本所对外发布的《证券公司股票期权业务风险控制指南》和《期货公司股票期权业务风险控制指南》第八章程序交易报备,以及《关于加强股票期权程序交易管理的通知》(衍生品业务部函[2015]9号)的规定。
(十二)期权经营机构从业人员资格
29.证券公司哪些从业人员需要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
答: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参与股票期权交易试点指引》(证监会公告〔2015〕1号)要求,证券公司从事股票期权经纪业务试点,拟负责股票期权经纪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股票期权业务知识和相应的专业能力,配备3名同时取得证券和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专业人员。
30.期权经营机构的经纪业务联系人变更,如何向交易所报送人员更换信息?
答:期权经营机构的经纪业务联系人变更,应及时与本所期权经纪业务联系人报送人员更换信息,联系人:沈杰,联系电话:021-68811321,邮箱:jieshen2@。 (十三)期权相关规则与资料
31.上交所股票期权已发布的相关规则和通知如何查阅?
答:上交所股票期权已发布的相关规则都可以在本所官方网站中查询,可登陆网站主页点击“股票期权”链接进入股票期权版块,在“业务规则”和“业务指南”中可以查询。 网址:/assortment/derivatives/options/home/
32.投教资料获取渠道
答:股票期权相关投教资料目前都已放到上交所股票期权投教专区,可登陆网站点击“资料下载”版块,下载电子版期权培训资料。
网址:/col/option/home/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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