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土地增值税预缴申报表
发布时间:2024-11-08
发布时间:2024-11-08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
税款所属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金额单位:元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
(以下部分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填写)
填表说明:
1. 本表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与建设的纳税人,在每次转让时填报,也可按月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规定的期限汇总填报。
2. 凡从事新建房及配套设施开发的纳税人,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据实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本表所列内容。
3. 本表栏目的内容如果没有,可以空置不填。
4. 纳税人在填报土地增值税预征申报表时,应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等有关资料。
5. 项目编号是在进行房地产项目登记时,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规则赋予的编号,此编号会跟随项目的预征清算全过程。
6. 本表一式两份,送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盖章后,一份由地方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纳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