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混凝土试件取样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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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
(JTG F80/1-2004附录D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评定)
D.0.1评定水泥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以标准养生28天龄期的试件、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测得的极限抗压强度为准。试件边长150mm的立方体。试件3个为1组,制取应符合:不同强度等级及不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应分别制取试件,试件应在浇筑地点从同一盘混凝土或同一车混凝土中的约1/4处、1/2处和3/4处之间分别取样,从第一次取样到最后一次取样不宜超过15min,然后人工搅拌均匀。从取样完毕到开始做各项性能试验不宜超过5min。试件制取组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浇筑一般体积的结构物(如基础、墩台等)时,每一个单元结构物应制取不少于2组。
2)连续浇筑大体积结构物时,每80-200m3或每一工作班应制取不少于2组。
3)上部结构,每片梁(板),长16m以下的应制取1组,16-30m应制取2组,31-50m应制取3组,50m以上者应不少于5组。小型构件每批或每工作班至少应制取2组。
4)每根钻孔桩至少应制取2组;桩长20m以上者不少于3组;桩径大、浇筑时间很长时至少4组。如换工作班时,每工作班应制取2组。
5)构筑物(小桥涵、挡土墙),每座、每处或每工作班制取不少于2组;当原材料和配合比相同,并由同一拌和站拌制时,可几座或几处合并制取2组。
6)应根据施工要求,制取几组与结构物同条件养护的试件,作为判断结构混凝土在拆模、出池、吊装、预施应力、承受荷载等阶段强度的依据。
D.0.2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的合格标准
1)试件大于等于10组时,应以数理统计方法按下述条件评定:
Rn-K1Sn≥0.9R
Rmin≥K2R
Sn=
式中:n—同批混凝土试件组数;
Rn—同批n组试件强度的平均值(MPa);
Sn—同批n组试件强度的标准差(MPa),当Sn<0.06R时,取Sn=0.06R; R—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MPa);
Ri—第i组混凝土的抗压强度(MPa);
Rmin—n组试件中强度最低一组的值(MPa);
K1、K2—合格判定系数,见下表。
K1、K2的值
22 12)试件小于10组时,可用非统计方法按下述条件进行评定: Rn≥1.15R
Rmin≥0.95R
D.0.3实测项目中,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评为不合格时相应分项工程
为不合格。
附录E: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评定
1)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系指在喷射混凝土板件上,切割制取边长为100mm的立方体试件,在标准养护条件下养生至28d,用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极限抗压强度,乘以0.95的系数。
2)双车道隧道每10延米至少在拱部和边墙各制取1组。其他工程,每喷射50-100m3混合料或小于50m混合料的独立工程,不得少于1组。材料或配合比变更时应重新制作试件。
3)喷射混凝土强度的合格标准:
3.1)同批试件组数n≥10时,试件抗压强度平均值不低于设计值;任一组试件抗压强度不低于0.85设计值。
3.2)同批试件组数<10时,试件抗压强度平均值不低于1.05设计值;任一组试件抗压强度不低于0.9设计值。
4)实测项目中,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评为不合格时相应分项工程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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