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1053]大作业答案

发布时间:2024-11-06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试试题卷类别:网教专业:公共课 2017年6月

课程名称【编号】: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1053】 A卷

大作业满分:100 分

从下列五题中选做二题,答题时请写清番号,每小题50分

一、如何理解我国倡导的爱国主义的内涵?

二、如何实现人生价值?

三、道德的社会作用有哪些?

四、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五、如何维护法律权威?

四、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答:基本义务是指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公民的基本义务是公民对于国家具有首要意义的义务,使普通法律所规定的法律义务的基础所在。

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

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照法律纳税;

6、家庭成员的义务。这主要指的是,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

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的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五、如何维护法律权威?

答:首先,应培养公民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不仅要遵纪守法,而且要监督社会主义法律的遵守和执行,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使法制得以真正实现。

其次,培养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权威的观念。树立法律权威即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任何个人和机关、组织都不具有超越干法律之上的权力,都必须依法办事,坚决反对“权大干法”,“人情大干法”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使公民认识到自己在国家生活中所处的地位,无条件地服从和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再次,也即最重要一点,即培养公民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法律最主要的精神即强调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公民要正确对待权利义务关系,既要依法行使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要履行法律赋予公民的义务,让公民形成正确的公民意识,以社会主义法律为武器,捍卫自己的正当权利,在享有个人所拥有的权利时,不忘记尊重和承认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忘履行对国家,对社会,对他人的义务。同时,应杜绝一切不劳而获的错误思想,培养只有付出才有收获的良好观念。

最后,应培养公民在法律面前八人平等的观念。公民在法律面前人入平等,主要指公民不分性别、民族、种族、职业等一律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权等地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管是什么人,只要是犯了法,都要依法受到追究。公民在运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享有特权。平等原则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律的精髓,也是邓小平同志一贯强调的法制原则,所以要教育公民树立公民在法律面前八八平等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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