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企业境外船舶融资策略与实践(5)
时间:2025-07-12
时间:2025-07-12
航运企业境外船舶融资策略与实践
银行往往根据建造合同中的“计划交船日”计算项目建造期,从而作为交船前及交船后额度的提款有效期,但如此船公司会存在潜在的资金风险,在造船进度有所拖延的情况下,船公司将无法获得后续贷款资金的保障。
2.提款有效期与实际在建期的匹配
在建造合同中,计划交船日仅仅是预估的时间,或者是船公司对于船厂的时间要求,但一般也会给予船厂一定的宽限期,过了宽限期船公司才有权弃船。因此严格根据建造合同,项目建造期应是计划交船日再加上宽限期。银行以“计划交船日”计算项目建造期当然会降低信贷风险,但对船公司会产生不利影响,有可能会导致船公司在建造合同下的违约。 因此,船公司应在仔细研究和慎重拟定建造合同的基础上,说服银行认可并严格依据建造合同提供信贷支持,从而才能真正发挥船舶融资对造船项目的支持作用。
(三)分次提款金额及时间
由于进度款分次支付,需要分次提款以满足进度款的支付。
1.提款时间
银行一般要求根据造船进度提款,即只有提供了相关进度证明及船厂的付款通知书才能提款,而各次提款的时间,需在贷款合同中预先约定。在这种情况下,船公司可以船厂提供的造船进度计划,作为相应的提款时间计划。
2.提款金额
由于银行已给予交船前总的融资额度,理论上讲只要累计提款不超过总的额度,船公司可以自由决定每次提款的金额,但银行根据造船进度放款的要求,实际上每次提款金额不能大于付款通知书上的金额。
(四)承诺费条款
银行有可能提出从签订贷款协议日开始,对未提款金额均定期收取承诺费,如此将增大融资成本,但对于时间跨度较长的造船融资项目,应以造船时间进度来安排贷款资金,即只要在提款进度慢于造船计划进度时,才对其中的差额部分计收承诺费。
在实践中,造船计划进度往往只能是预计的,如出现实际进度慢于计划进度的情况,导致提款进度慢于计划进度,不可避免要支付一定的承诺费。因此,一方面要争取获得尽量低的承诺费率,另一方面可与银行协商更宽松的条款,例如,船公司可在计划提款日的前两个月向银行重新确认新的提款日,届时确认的提款日与实际造船进度应该差异不大,从而尽量减小承诺费的支付。
(五)提前还款条款及取消额度条款
应与银行约定提前还款及取消额度条款,以保持今后资金运作的灵活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造船过程中,有可能今后资金充裕,需要提前还款以降低利息成本,也有可能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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