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道路绿化改造工程招标文件发售稿
发布时间: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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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大屯路绿化改造工程
立项表编号:CYCG_2011_297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0702-1241CITC2101
业主名称:北京奥林匹克公园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二○一二年二月
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 1
第二章 合 同 条 款 ............................................................................................................................................. 19
第三章 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及标准 ......................................................................................................................... 35
第四章 图 纸 ......................................................................................................................................................... 47
第五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 48
第六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 55
第七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 64
第八章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 71
第九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 75
第十章 工程量清单 ............................................................................................................................................... 87
第十一章 招标控制价……………………………………………………………………………………………...85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招标文件
目 录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五)开标
(六)评标
(七)合同的授予
招标文件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招标文件
注: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说明与要求”的具体内容,对相应的栏竖向可根据需要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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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1.2本招标文件只售给参加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1.3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各标段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工程范围
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2.1.1工程标准及规范:
2.1.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园设计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住
宅绿化设计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
苗》、《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及标准等。本招标文件所述规
范如与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发生冲突时,以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为准。
2.1.1.2工程规模:
绿化面积12000 m2;
2.1.1.3工程施工内容(见本工程图纸)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
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通过本工程资格预审并根据相关规定获取了本招标文件的合格投标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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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踏勘现场
5.1各投标人可自行安排时间前往工程现场对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
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
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
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5.4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时,招标人不陪同,不介绍。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二) 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及标准
第四章 图 纸
第五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七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第八章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第九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十章 工程量清单
第十一章 招标控制价
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
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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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4当投标人退回图纸时,图纸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8、招标文件的澄清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
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用。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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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四部分组成。
11.2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2.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1.2.3投标函;
11.2.4投标函附录;
11.2.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11.3 资格审查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3.1必要合格条件证明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
(3)项目经理;
(4)安全生产承诺;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近三年(2008年12月01日至今,后同)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
量问题。
11.3.2附加合格条件证明材料
(1)申请人承诺书;
(2)企业基本情况及人员构成情况表;
(3)人力资源;
(4)财务状况;
(5)机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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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管理体系;
(7)企业以往业绩;
(8)企业组织机构框架图;
(9)在施和新承接工程情况;
(10)诉讼及不良行为记录。
11.4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报价说明;
(2)投标总价;
(3)投标报价汇总表;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5)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6)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7)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1.5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5.1施工组织设计
(1)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2) 劳动力计划表;
(3)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横道图);
(4) 施工总平面图(如果有);
(5) 临时用地表(如果有);
(6) 施工方案;
(7) 质量计划;
(8) 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卫生方案。
11.6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若有)。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
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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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3.2.1投标人应根据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相关内容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这种复核包
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清单工作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 特别是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每个工作子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投标人经过复核后,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计算和校核结果存在差异,则投标人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细情况连同需要招标人答疑的其他问题,按照投标须知中关于提交答疑问题时间和方式的规定一并提交招标人,招标人据此将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核算,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修正已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如果需要颁发修正版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将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13.2.2如果招标人经过核算后,未再颁发修正版工程量清单或虽颁发了修正版的工程
量清单,但投标人经过进一步校核后,仍然认为修正版的工程量清单与图纸及招标文件中其他相关内容存在差异时,投标人应将因上述差异而产生的费用以工程量清单差异金额的形式计入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投标人部分。
经过上述复核、校核及调整后,工程量清单差异应当已经完全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
价中。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将不接受中标人由于上述工程量之间的差异向招标人提出的任何损失和索赔。
13.2.3设备材料的暂估价部分,投标人应按此报价投标。具体实施时,设备材料订货
中需经业主、监理及承包商共同认质、认价确定供货单位。
13.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
期的全部,投标报价应涵盖了图纸和清单的所有内容。
13.4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据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定额及市场信息价等计价依据计算报价。
13.5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
人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的竞争性价格。
13.6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
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7投标报价及竣工结算以工程量清单的格式及要求报出具体价格,可根据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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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及市场实际价格组价。
13.8所有经济洽商及设计变更按以下方法调整:
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项目、工程量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计算方法如下:相同
子项目的按该单价进行结算,有类似子目的参考类似单价结算;新增项目应按投标阶段采用的市场价格信息进行组价;新增项目的单价应经招标人同意。
本工程为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已有的项目按已有的单价和费率计算,有
类似的按类似项目单价费率计算,没有的重新组价,经监理和招标人审核按认可的单价计算。
13.9为配合市建委在全市开展的施工安全生产大整顿,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制订安
全技术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除施工现场的总体管理措施外,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技术方案和组
织措施应分别配以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必要的计算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责任人和岗位职责,制订紧急情况的处理预案,特殊专业工程还应制订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等等。 投标人应按照建设部《建办〔2005〕89号文件》及北京市施工安全管理处《京建施〔2005〕
802号文件》的规定,针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周边环境、消防安全等的措施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单独列项并计入投标总价。取费费率不得低于文件规定的费率范围,并不得作为让利因素参与竞标。同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详细说明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所采取的各项措施。 根据京劳社工发[2006]138号、177号文件规定,民工工伤保险全额单独列出。
13.10为贯彻市政府“控制扬尘污染”的要求,投标人应在其投标预算书中列出一项“扬尘
污染控制”子目,并根据下列具体要求填报一笔费用,计入投标总价。
“扬尘污染控制”的要求至少应包括: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挡;主要道路要硬化并保持
清洁;垃圾、渣土要及时清运;施工土方要覆盖;工地出口要设置冲洗设施;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要将车轮和槽帮冲洗干净;水泥、石灰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建材必须在库房存放或严密遮盖;严禁凌空抛洒垃圾、渣土等等。
投标人必须响应上述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制订具体措施,并将落实有关措施必须发
生的费用计入投标总价中,不允许以任何理由不报价。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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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
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
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
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担保
16.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
额的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本工程不接受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
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暗标部分除外)。 18.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暗标部分除外)。
18.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
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但施工组织设计中不得有任何修改。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包装
19.1投标人应将编制的投标文件按照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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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四部分分别装订成册。
除技术暗标副本以外,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其他各部分文件封面的右上角处明确标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对“正本”和“ 副本”字样的标识方式不做统一要求)。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编印、装订要求应执行暗标的相关规定。
19.2 技术标“暗标”部分,除正本的封面外,副本封面(包括封底、侧封)及所有正文
中均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以往工程名称、投标人独有的企业标准名称或编号等);招标文件技术标所有副本的封面、封底和侧封必须是完全空白,不需标明“副本”字样。
技术标“暗标”部分的封面、封底、侧封一般均使用A4白色复印纸。
19.3 招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的所有正、副本的正文应当按以下要求排版制作(文
字格式不作废标条款):
19.3.1全文采用MICROSOFT—WORD2000版本打印; 19.3.2 纸张:A4白色复印纸(70g);
19.3.3字体:宋体;
19.3.4字号:(1)章标题:三号 (2)其他:四号(图表不限);
19.3.5行距: 固定值22磅;
19.3.6页边距 :上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
19.3.7除图表外,不允许使用彩色打印;
19.3.8不允许页眉,且页脚只准出现页码,页码格式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设在页脚对
中位置,页码应当连续,不得分章或节单独编码;
19.3.9各章节的图表统一装订在全册的最后,按章节次序排列;对于比较大的图表可使
用白色A3复印纸,但须将A3纸折叠成A4纸大小并统一装订;
19.3.10各章节之间须分页编排,且不用加隔页纸;
19.3.11 不得分册装订,页数过多时,应当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予以缩减。
19.4 所有投标文件各分册均须左侧装订,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
方式装订。
19.5投标文件的密封必须带盖章标识,在投标文件袋(箱)每个开口处密封,并按照
招标人在密封条上的盖章标识进行盖章(限投标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密封。
招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提交
20.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1.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
21.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1.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
招标。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
回给投标人。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
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
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3.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
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 标
25、开标
25.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
参加。
25.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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