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往来对帐及结算管理办法
时间:2025-03-11
时间:2025-03-11
供应商往来对账管理方案
第一条 总则
一,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往来账的对账工作行为,及时向供应商收回应收账款和清理应付账款,确保应收账、应付账明细表的准确性,企业财务管理中心经研究后,特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营业门店、全资子公司、合作公司(以下称“各部门和分支机构”),用来指导各下属单位财务部与供应商每月的对账工作。
第二条 管理权限和职能
一,财务部下属的财务管理部和结算管理部是应付账款管理实施细则的管理部门,财务经理是公司应付账款管理的直接负责人,财务总监是财务经理的上级主管。
二,财务部可根据本细则对涉及公司应付账款界定,供应商管理、应付款管理、奖惩等实施管理。
三,财务部经行政总裁批准后,可根据本细则规定,制定应收账款管理实施细则的操作流程。
第三条 定义
应付帐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物资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付给供货单位的帐款。
第四条 供应商往来对账管理
一,供应商档案的管理
ERP系统中由采购部建立的供应商档案资料,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在系统中的编号、单位全称、单位简称、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地址、业务员姓名、主要经销品种、帐期、付款方式、信用期、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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