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海鲜众筹《合伙协议》合同【众筹执行版】(8)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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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合伙人协商购买比例;若协商不成的,由该等合伙人按原实缴出资比例购买上述财产份额。
12.2.4普通合伙人退伙的,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普通合伙人依法被
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不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即当然退伙,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普通合伙人退伙后,本合伙企业解散。
12.2.5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
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该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约定的分红比例分担亏损。第12条解散和清算
12.1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2.1.1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12.1.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12.1.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日;
12.1.4本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12.1.5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1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12.2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选定清算人并进行清算。
12.3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2.3.1清理本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12.3.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本企业未了结事务;
12.3.3清缴所欠税款;
12.3.4清理债权、债务;
12.3.5处理本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12.3.6代表本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12.4清算程序及相关事项:
12.4.1 合伙企业解散、经营资格终止,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只可从事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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