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二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时间:2025-02-21
时间:2025-02-21
浙江职业技术学院校院二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办学
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学校加快发展,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学校实行校院二级实体管理体制。
第二条 校院二级实体管理体制是指各二级学院(以下简称分院,
包括人文社科部)实行实体化运作,学校的管理重心由学校机关向分院下移。学校主要通过制订总体规划、发展目标和实施计划、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制度架构、任免干部、检查实施过程、考核绩效、筹措与分配经费以及提供服务保障等实施管理;分院在学校的宏观调控下承担明确的责任和义务,行使本单位人、财、物的支配权,对本单位的办学绩效负责,使之真正成为充满活力的办学实体。
第三条 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分院实行院长、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共同负责制;分院院长、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代表分院对学校负责。学校对分院党政主要领导在任期内履行管理职责和分院工作绩效的情况进行考核。
第一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分院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政联席会议的参加成员为
分院正副院长、正副书记,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分院改革发展以及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区别不同事项由院长或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主持。
第五条 分院建立和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履行民主管
理和民主监督职权。在分院范围内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分院要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分院财务情
况。
第二章 管理权限与责任
第六条 学校的主要权限与责任
下述条款仅指学校与各分院责权划分相关的部分。
(一)制定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确定分院领导班子的任期工作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和颁布学校管理规定和办法。
(三)审定各分院确定的发展规划及有关重要建设计划,督促分院的民主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
(四)统筹专业建设,对学校的专业建设进行整体规划和布局,协调组织重点专业的申报、评估与检查。
(五)核定分院各类人员的编制数和岗位数、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职数,审核批复分院内设机构及教学科研组织。
(六)负责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定和高级技术资格的推荐,负责学校岗位设置方案的制定,领导和组织岗位聘任工作。接受教职工对岗位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解聘的申诉,予以裁决。
(七)考核分院工作,聘任(任免)分院党政负责人。对分院的工作绩效进行年度考核,对分院党政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分院相关的经费和党政负责人的报酬及任免。
(八)负责组织申报和管理国家、省部、市级和学校的教学、科研、课程、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对全校教育质量、科研工作,以及办学绩效实施监控与评估。
(九)组织建设和管理全校性公用教育资源和研究机构。根据需要,对跨分院交叉的专业建设等工作进行协调。
(十)筹措和分配办学经费。按预算年度及时核拨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专项经费,为分院的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负责制定经费使用的基本原则和规定。
(十一)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建设,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学校各项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和谐校园。加强学校各级党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十二)统筹负责全校性的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科研工作、实训基地建设、校园文化、党建思政、学生工作、对外交往、后勤保障、校园安全等工作。
(十三)协调分院之间的相关事宜。
第七条 分院的权限与责任
(一)规划发展: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制定相应的本单位发展规划及分阶段实施计划,按计划进行实施;监督、考核本单位内各组织的计划落实情况。
(二)制度建设:根据上级部门及学校的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工作细则。
(三)专业建设:根据学校规定,制定本单位的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负责本单位重点专业的遴选推荐、建设和管理。
(四)教学管理:根据学校规定,负责本单位的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与执行,组织开展教学建设、教改研究和教学奖励项目的推荐和申报;对本单位教学运行过程进行管理与控制;处理教学事故;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接受校内外对本单位教学工作的检查;负责本单位教学状态基本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填报,按照规定做好教学文件资料的留存和归档。
(五)师资队伍:根据学校规定,设置和调整本单位内部教学、科研、实验室等组织,聘任负责人;涉及行政级别的机构和职务执行学校规定;设置和安排内部工作岗位,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进行岗位聘用与管理;按学校计划引进和补充教师,具有使用建议权;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资格人选的初审和推荐;安排或推荐各类人员的培训进修,负责管理本单位教职工的劳动纪律。 …… 此处隐藏:1410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