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范系统验收(4)
时间:2025-07-10
时间:2025-07-10
系统竣工报告的要求: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按照设计方案的内容全部建成,并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经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为建设单位(建设方)认可后,可以视为工程竣工。
系统有少量非主要项目未按照规定建成,不影响建设方使用,经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协商,对于遗留问题有明确的处理办法,系统试运行正常,为建设单位认可,也可以视为竣工。
系统竣工后由设计施工单位写出工程竣工报告。竣工报告的内容包括:工程概况,主要器材设备,对照设计任务书和合同 自我评估工程完成的质量状况,并提出工程的维修服务条款。
(3)隐蔽工程验收随工验收单:
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主要包括:电缆,光缆的敷设室内和室外工程施工检查,建筑物内吊顶线缆敷设和设备的安装,接地装置的安装等隐蔽工程的验收检查和纪录。
4)系统初验报告内容
系统初验之前由建设方提供系统试运行报告,施工方提供系统竣工报告,由建设单位(含监理单位)组织工程设计施工荒谬进行初验,根据设计任务书或合同的要求进行初验,初验报告内容:
(1)系统试运行的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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