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化改革的思考和研究(7)
时间:2025-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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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有利于城乡公民利益一体化。
只有当所有公民与土地脱钩以后,每个人的条件和环境是基本一致的,那么社会统筹和社会利益才可能一体化。,城乡居民社会福利和保障平等也才是公平的,才可能为居民自由流动创造条件,尤其是城镇人员希望到农村去享受美好自然的愿望就可以实现了。
如果是现有的土地集体所有体制和土地私有化,存在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不仅不可能把农民解放出来,调整分配格局,扩大内需,反而可能农民真的土地也失去了,生活的根据也没了;要不就可能把农民束缚更紧,不利解决农村问题,扩大内需市场。
(八)有利于农村土地发挥应有的作用。
农村土地国有化可以因地制宜,有计划的地发展农林牧渔业,尤其是可以充分利用我国现有土地资源。比如当前,农村部分土地退耕还林以后,耕是退了,国家补偿也拿了,但是林却没还;还有大量山区地区人员稀少,由于过去毁林严重,至今山山都还是光秃秃的;还有农村大量土地个人承包以后,不管不问,耕地荒芜,人都进城好多年没回去看过。国家应该怎么办?只有建立国营林场,灵活承包制度,严格执行承包经营责任等。
集体土地承包制度和私有制国家就很难进行土地有效利用和管理,因为土地都属于个人绝对使用权和相对所有权。
五、农村集体土地国有化改革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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