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14)
时间: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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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量:在该土层每50cm2内少于5根; 中量:在该土层每50 cm2内有5~15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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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量:该土层每50 cm内多于15根;
根密集:在该土层中根系密集交织。
注5:石砾含量以石砾量占该土层的体积百分数估计。
6.2农田土壤采样 6.2.1监测单元
土壤环境监测单元按土壤主要接纳污染物途径可划分为: (1)大气污染型土壤监测单元; (2)灌溉水污染监测单元;
(3)固体废物堆污染型土壤监测单元; (4)农用固体废物污染型土壤监测单元; (5)农用化学物质污染型土壤监测单元;
(6)综合污染型土壤监测单元(污染物主要来自上述两种以上途径)。
监测单元划分要参考土壤类型、农作物种类、耕作制度、商品生产基地、保护区类型、行政区划等要素的差异,同一单元的差别应尽可能地缩小。 6.2.2布点
根据调查目的、调查精度和调查区域环境状况等因素确定监测单元。部门专项农业产品生产土壤环境监测布点按其专项监测要求进行。
大气污染型土壤监测单元和固体废物堆污染型土壤监测单元以污染源为中心放射状布点,在主导风向和地表水的径流方向适当增加采样点(离污染源的距离远于其它点);灌溉水污染 监测单元、农用固体废物污染型土壤监测单元和农用化学物质污染型土壤监测单元采用均匀布点;灌溉水污染监测单元采用按水流方向带状布点,采样点自纳污口起由密渐疏;综合污染型土壤监测单元布点采用综合放射状、均匀、带状布点法。 6.2.3样品采集 6.2.3.1剖面样
特定的调查研究监测需了解污染物在土壤中的垂直分布时采集土壤剖面样,采样方法同6.1.5。 6.2.3.2混合样
一般农田土壤环境监测采集耕作层土样,种植一般农作物采0~20cm,种植果林类农作物采0~60cm。为了保证样品的代表性,减低监测费用,采取采集混合样的方案。每个土壤单元设3~7个采样区,单个采样区可以是自然分割的一个田块,也可以由多个田块所构成,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