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工程招标文件(6)
时间:2025-07-09
时间:2025-07-09
(二)投 标 须 知
A、说明
一、文件适用: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述的新华联大厦燃气安装工程施工招标。 二、定义:
招标方----新华联集团招标办,北京新华联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方、发包方、甲方----北京新华联恒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投标方、施工方、承包方、乙方----北京市有燃气安装资质的企业 三、合格的投标方
1. 有工商登记注册的、按期年检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2. 有建设行政机关颁发《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且有燃气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 3. 有北京市燃气公司进网施工许可证书; 4. 有生产安全资格认证。
四、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投标单位须出具由有关行政机关颁发的以上各种资质证书文件(可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并接受招标方审核。 五、踏勘:
1. 投标方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图纸自行踏勘施工现场;
2. 投标单位应充分熟悉招标方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资源、当地政策 规定、工程建设进程、交通条件、楼内建筑物及设施等一切有关情况。
六、 答疑:投标单位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函件或传真)向招标方予以澄清(技术问题可向工程指挥部,商务问题可向招标办);或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内通过与招标方工程技术人员、商务人员进行技术会谈(技术交流)、商务咨询的形式予以澄清。 七、 投标费用:
1. 投标保证金:2000元整,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招标结束、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十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其中, 中标单位抵作招标服务费);
2. 招标服务费:2000元整,由中标单位承担, 以投标保证金中抵扣;
3. 参与投标的费用:本次招标由各投标单位自愿参与,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方应自行承担参与投标的全部费用。
八、招标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方,投标单位未中标的原因,招标方可不作任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