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工程招标文件(10)
时间:2025-07-09
时间:2025-07-09
1、资质:投标单位的资质、能力、业绩、信誉度等; 2、技术标:施工方案可行性,投标书的严密性、合理性等;
3、经济标:工程预算造价的严密性、合理性,付款方式,优惠条件等因素。 三十、评审程序:
1、开标、初评: 开标时对投标文件初审,审查内容为投标文件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
2、评审: 招标方将组织评审委员会按评审原则、评审标准、评审程序等进行评审,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不满足招标文件的投标将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3、考察: 招标方将对经评审被列为前2-3名的投标方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 企业和项目经理资质、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和项目经理承包过的巳投入的典型燃气安装工程项目等, 考察内容亦为评审内容之一。 三十一、投标澄清:
1、招标方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方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或澄清、修改等。
2、必要时招标方可要求投标方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3、投标方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
三十二、定标:评标委员会的评定结果经报领导批准后,即确定中标单位。
G、中标与授予合同 三十三、中标通知:
1、定标后,由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签发中标通知,中标通知是签订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附件;领取中标通知后,中标方可以进场开展前期施工准备工作;
2、招标方在向投标方授予中标通知书时, 有变更工程承包范围、工程内容等的权利; 3、领取中标通知后十五日内,中标方必须前来签订正式装修工程合同;逾期无正当理由不来签订合同的,招标书有权撤销中标通知;
4、招标方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招标方在授予中标通知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方中标的权利,并对所采取的行为可不说明原因。 三十四、授予合同:
1.招标单位可把装饰工程合同授予取得中标通知的投标方。 2.招标方要求原则上应按本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