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作用,责任]论合同法中连带责任的确定及
时间:2025-03-10
时间:2025-03-10
论合同法中连带责任的确定及作用
摘要法律所指连带责任,即是相关人员必须为自己所参与的各种活动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既然是法律所指,当确定任一法定连带责任时,自是需要相关法律加以协调。合同中的连带责任是基于合同关系产生的,依据合同的相关规定,合同各方应承担的连带责任也会有所不同。因此,探讨合同法对连带责任的解析对于当前法律体系的完善和社会关系的和谐发展都有着相当重要的积极作用。本文主要分析了合同法中的连带责任分类及确认条款,并以此为基础展开了对法定连带责任的形成原因及功能作用的论述,并就多数人之债的处理方式提出了若干法律建议,以期与业界学者共同交流。
关键词合同法连带责任责任界定
作者简介:屠瑞豪,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
以现行法律实施与规制情况来看,合同法律关系中的连带责任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与明确,不少环节都存在纰漏,亟待引起法学界与社会倾注更多的关注与研究。笔者结合实践经验,与之现行法律为准绳,就此展开论述,以期对明确合同连带责任的法律界定有所理论与实践意义。
一、合同法中的连带责任分类及确认条款
广义所指连带责任即是两个以上的债务人,由于某种契约关系而共同承担某一债务或者责任的行为。换言之,即债权人有权要求附有连带责任的任何一个债务人来偿还全部或者部分的债务。而负有连带责任的每个债务人都有义务去承担这些债务。换言之,即连带责任的存在可能会使每个债务人的责任加重,债权人的债务能够得到快速解决,其权利亦能得到更好的维护。有如《民法通则》中所作规定:“连带责任的债务人均有义务向相关的债权人清偿所欠的债务,债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债权人提出的清偿要求进行抵抗。”即说明,只要是债务没有被全部清偿完成,各个债务人都有承担相应债务的义务。从外部关系来看,连带责任人之间的关系是按相应连带责任处理;而从内部关系方面来说,各个债务人之间的关系则要按照相应份额来计算。
(一)连带责任的分类
根据所产生原因的不同,连带责任可以划分为两大类:法定连带责任和约定连带责任。所谓约定连带责任,指的是各个债权人由于某种契约关系而产生的连带责任。相比来说,法定连带责任是指那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而直接产生的某种连带责任。除了产生原因方面的不同,法定连带责任和约定连带责任中各个连带责任人的主观因素方面也有区别。前者中的连带责任下,各个当事人存在着主观方面的过错。而约定连带责任中,当事人不一定要有主观上的过错,只要某个当事人违反了事先的约定,便应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
(二)确认连带责任的法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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