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 2(3)
时间: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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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教育法学
五、案例分析( 16分)
这五名学生该不该收 学校应当收这五名学生,因为案发时,五名学生年龄都比较小,而且犯罪情节不很严重,学校不应以犯罪为由将他们拒于校门。根据我国《教育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国家、社会、家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为有违法犯罪行为 的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另一方面,为保障我国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我国已经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则,从而保障违法受教育权以及促进他们的改过自新和健康成长。 所以从受教育权的角度来分析,学校有义务接收这五名学生,不应当以他们从前的行为来拒绝他们入学,剥夺他们的受教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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