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儒家看法治(研讨发言汇编)(6)

时间:2025-07-07

刚才梁涛老师讲到宋代,我对宋代研究不太够,但我看到明末清初启蒙思想家如黄宗羲、顾炎武的思想。中国启蒙思想,按照我的想法,就中国思想上的近代而言,推到顾炎武和黄宗羲的明末清初时代,以那个时代为近代的开始更好。这在我的《礼与法:法的历史连接》中有论述。因为那个时候中国出现了启蒙思想。黄宗羲“天下之法”、“一家之法”的理念和现在的一些法治观念非常接近。“天下之法”维护天下人的利益,而不是把天下之大公变成帝王一家之私。黄宗羲强调应该用天下之法取代秦以后维护帝王一家一姓利益的“一家之法”。黄宗羲的思

想基本没有受西方的影响,但近代权利思想在他的著作中却萌芽了。这是发自传统儒家传统的近代启蒙。黄宗羲特别推崇孟子,如同西方启蒙思想家在批判现实时直接继承古希腊、罗马传统一样,黄宗羲在批判秦以来的“一家之法”也直接承袭了春秋战国时期的儒家思想。中国近代的划线,在思想上往前推一下,更符合历史的客观,也更有利于文化自信的培养。

刚才秋风老师和梁老师在说到近代思想时都提到了有一种悖论。我也感到这个问题确实很纠结,近代批判什么,什么就大行其道,就昌盛。比如人治的问题。中国古代的人治思想与近代批判的人治思想完全不搭界。儒家的人治是贤人政治。主张德才兼备的人居上位,这个思想有什么不对?我觉得和西方同时代的柏拉图也没有什么区别。梁启超说儒家尊圣人,但是更尊圣人之法。这句话对我们理解儒家人治有点睛的作用。尊圣人尊什么?尊圣人制定的法,因为那个法是善法,是良法。根据圣人所制之法,中国古代衍生出一系列的好制度。比如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儒家从没有说过“权大于法”、“人大于法”,相反依靠权势治理国家在儒家眼中绝不是好的统治者。秦始皇自汉以后一直被批判就是因为过于倚重权力,用硬性的刑罚手段治理国家。所以我想,近代尤其是现代人们所说的“权大于法”的“人治”,是我们强加给古人的。而且我们批判了半天,这种原本没有的传统反而形成了气候,“权大于法”大行其道。再比如以刑为主。中国古代是礼仪之邦,怎么会“以刑为主”。刚才秋风老师讲发是中国古代治道之一端。而刑也只为中国古代法之一端,是法的一个方面,说中国古代“重刑”不是刑法很残酷,而是因为古人认为刑罚关涉到人的生杀予夺,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所以三国后,中国古代的死刑权就收归朝廷。不放给地方。中国古代对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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