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4)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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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泵送混凝土
B-3 一般计价协调会议纪要实例 参考文献
第一章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解释汇编
1、《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以下简称“省计价办法”)规定了安全文明施工费计费标准,实际施工中是否可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调整?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三通一平”后的文明措施、安全措施、临时设施费和环境保护费。“省计价办法”强制性条文第65条规定“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因此,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以及办理竣工结算时,其安全文明施工费均应按照“省计价办法”规定的费率标准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招标人提供(简称“甲供”)的材料(包括半成品、成品)是否应计税费? 甲供材料费应计税费。
3、招标人在工程报建时代缴的规费是否计入工程造价中? 代缴的规费应计入工程造价,可在财务结算中扣除。
4、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湘建建〔2015〕6号)调整了“社会保险费”(含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名称与计费标准,“省计价办法”中的“规费”费率标准如何调整?
“省计价办法”规费表中的“其他规费”改名为“住房公积金”,费率标准由16.7%调整为6.0%;
“省计价办法”规费表M2.4.1条改名为“劳保基金”,包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等五项费用;劳保基金按费率标准3.5%计取,且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单独发包的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安全文明费率按什么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