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然科学基金专家委员会章程(试行)

发布时间:2021-06-05

广西自然科学基金专家委员会章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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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然科学基金专家委员会章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科学的广西自然科学基金管理体系,发挥专家在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中的决策咨询作用,决定成立广西自然科学基金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 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专委会由专家、学者组成,在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自治区科技厅”)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各项相关工作。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专委会工作职责:

(一)根据广西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出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发展战略性指导意见和建议,凝练并提出各学科基础研究的重大科学问题,促进学科内部、学科之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二)协助自治区科技厅编制广西基础研究发展规划和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等;

(三)本着“支持基础研究、坚持自由探索、发挥导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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