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基础教育教学工作基本规程(4)

发布时间:2021-06-05

第四十九条 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优化知识结构,努力成为管理教育教学工作和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专家。坚持深入教学一线指导,每学期听课(参与教学活动)不少于30节次,以掌控教学管理的发言权与指挥权,提高对教学工作的领导力和权威性。

第五十条 努力改善办学条件,积极开展校内外合作与交流,鼓励并组织教师参与服务社会(社区)的有益活动、参加外出业务学习培训。管好、用好教育经费,更好地服务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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