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制度汇编(13)

发布时间:2021-06-05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制度汇编

第二十八条 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参照矿的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规定,建立健全周五安全活动、班前安全活动、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等规章制度,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二十九条 各基层单位在使用外来施工单位之前,要认真审查外来施工单位的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各项安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人员培训教育等情况。对外来施工人员由各施工进行岗前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条 未按上述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的外来施工单位,矿有权提出批评和改进意见。拒不执行本办法、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外来施工单位,可给予罚款、停止作业等处理;情节严重的,可清理出本矿。

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制度汇编(13).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上一篇:2.组合板设计

下一篇:6.1设计表现图

精彩图片

热门精选

大家正在看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限时特价:7 元/份 原价:20元

支付方式:

开通VIP包月会员 特价:29元/月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fanwen365 QQ:3701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