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 讲义(6)
发布时间: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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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应履行职能:⑴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⑵证券的存管和过户;⑶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和交收;⑸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券权益;⑹办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查询;⑺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用于因技术故障、操作失误、不可抗力造成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损失。
证券结算风险基金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收入、收益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由证券公司按证券交易业务量的一定比例缴纳。
第二节证券交易程序和交易机制
一、证券交易程序
证券交易程序,是指投资者在二级市场上买进或卖出已上市证券所应遵循的规定过程,包括开户、委托、成交、结算等几个阶段。
(一)开户
证券账户——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可委托证券公司代为开立证券账户考试大-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站(www.Examda。com)
资金账户——经纪商
(二)委托
投资者需要通过经纪商才能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
证交所在证券交易中接受报价的方式主要有口头报价、书面报价和电脑报价三种。我国均采用电脑报价。www.E考试就上考试大
从各国地区情况看,一般根据委托订单的数量,有整数委托和零数委托;根据买卖证券的方向,有买进委托和卖出委托;如果允许买空卖空,则有买空委托和卖空委托;根据委托价格限制,有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有些国家(地区)还有止损订单和止损限价订单;根据委托时效限制,有当日委托、当周委托、无期限委托、开市委托和收市委托等。
证券经纪商接到投资者的委托指令后,首先要对投资者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合格后,将指令内容传送到证交所进行撮合。“申报”“报盘”
(三)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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