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

发布时间:2021-06-05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

2011-11-03 15:51:15

1 概述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由监测子站、中心计算机室、质量保证实验室和系统支持实验室等组成,一般分析单元能自动监测环境空气中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臭氧、一氧化碳和PM10等参数。其监测仪器一般分为点式监测仪器和开放光程监测仪器。

本作业指导书用于对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臭氧、一氧化碳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等参数监测仪器、采样装置等监测子站进行测试。

2 编制依据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HJ/T 193-2005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HJ/T 194-2005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 479-2009 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483-2009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四氯汞盐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HJ 482-2009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GB/T 15437-1995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 GB/T 15438-1995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紫外光度法 GB 9801-88 空气质量 一氧化碳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法 GB 6921-86 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

GB/T 15432-1995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263-94 环境空气 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3 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应满足以下表3-1、表3-2和表3-3中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的要求。 3.1 外观要求

3.1.1 应有制造计量器具CMC标志(进口产品应取得我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产品铭牌,铭牌上应标有仪器名称、型号、生产单位、出厂编号、制造日期等。

3.1.2 仪器表面无明显碰、划伤,外观整齐、清洁,零部件表面不得锈蚀。 3.1.3 仪器各紧固件应连接牢固、可靠;各调节器件应功能正常,操作灵活方便。 3.1.4 仪器主机面板显示部分数字清晰,字符、标识易于识别。 3.2 工作环境条件要求

系统在以下工作环境中应能正常工作。 a 环境温度为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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