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11)

发布时间:2021-06-05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一般包括点式监测仪器和开放光程监测仪器两种原理。上述5中的各项指标的检测方法主要是针对点式监测仪器,针对开放光程监测仪器的检测方法可参考《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 193-2005)中附录E中E.2的相关检测方法。

由于开放光程监测仪器的采样监测全部暴露在完全开放的环境空间中,因此该类仪器不能采用直接同标准进行校准检测的方式,一般采用在监测光束中插入一定长度的检测池,用等效的方法进行校准检测。

等效检测方法:

① 检测必须在没有气象因素干扰(大雾、雨雪或沙尘等因素干扰)的情况下进行;

② 按照HJ/T 193-2005附录E.2中的等效方法及计算公式计算标准气体的等效浓度以及通入标气后的显示的修正浓度;

③ 可将计算得到的上述浓度值按点式自动监测仪器的检测试验方法进行相关检测,技术指标要求不变。

④ 由于开放光程监测仪器的监测原理,5.2气体分析测试单元中5.2.15“参比方法比对测试”检测项目就目前的检测条件尚无法完成,因此该项目检测可暂不进行。

7 原始记录表

原始记录表详见《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原始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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