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细颗粒物(PM2.5)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5)
发布时间: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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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固定燃烧源的分类
固定燃烧源是指利用燃料燃烧时产生的热量,为发电、工业生产和生活提供热能和动力的燃烧设备。
固定燃烧源的第一级分类包括电力、供热、工业和民用四个部门;第二级分类包括煤炭、生物质、以及各种气体和液体燃料;第三级分类下则涵盖了各种具体的燃烧设备。完整的固定燃烧源第一至第三级源分类列表见表1。
固定燃烧源第四级分类包括袋式除尘、普通电除尘、高效电除尘、湿式除尘和机械式除尘等五种污染控制技术以及无除尘设施的情况。
表1 固定燃烧源第1~3级分类及对应的PM2.5产生系数
行业 电力 供热 工业 民用
燃料 柴油 燃料油 天然气* 其他气体* 柴油 燃料油 天然气* 其他气体* 柴油 燃料油 煤油 天然气* 其他气体* 原煤 洗精煤 其他洗煤 型煤
工艺技术
PM2.5 (g/kg)
煤炉 煤炉 煤炉 煤炉
7.35 2.97 2.97 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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