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杂性理论视角下的战略人力资源管理契合性分(3)

发布时间:2021-06-05

复杂性理论视角下的战略人力资源管理契合性分析

“控制式”而非承诺式雇佣系统。同样是人才培养,IBM最具特色的人力资源管理活动是企业领导力后备军发展计划,将IBM打造成一个能够培养“将军”和“元帅”的地方;而爱立信的特色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则是能力管理,即通过结合其育人理念、人力“连环计”、“沃土计划”、无“新兵老兵”区分等培训政策,将爱立信打造成为不断保持新鲜血液的地方。这无不说明了适合于企业并能为其创造价值的核心的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往往都不尽相同,反而具有相当的企业特色,有一定的企业专属性。同样,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的契合强调人力资源管理适合于组织本身,而组织从其面对的外部环境、自身的发展阶段、自身的资源条件等等方面来说,都是各不相同的,因此,契合的实现除了有一定的路径依赖性,在表现形式上各式各样,也具有很强的企业特色,有一定的企业专属性。这说明,不同契合单元对不同组织的意义不同,那么在考察某个企业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的契合程度时,应根据企业的背景,合理确定契合单元的权重。

5.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的契合性调整是系统的。针对人力资源管理不能支持组织战略计划,甚至成为组织发展桎梏等一些不契合现象,需要进行契合性调整。从本质上讲,契合性调整主要是进行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再造,同时还包括组织文化和组织结构再造。由于人力资源管理具有极强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是一个具有严密的内在逻辑关系与运行机制的系统,与组织环境及运营的各个方面又有着这样那样的关联,所以,为了达到期望的效果,进行契合性调整首先需要对企业内外环境进行系

统分析,在对组织人力资源管理的契合程度有明确把握的基础

上,对需要调整的方面和环节进行系统规划,形成整体的思路,把握整个调整过程并根据组织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调整模式。另外,为了实现一定程度的契合而进行的人力资源管理调整,大多数时候不是单纯地对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某一方面所作的小改小革,而是以全面系统的观点,对整个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进行根本性的再设计。由此可知,对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的契合性进行调整是一项系统工程。

五、结束语

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是一类开放的、动态的复杂系统,复杂系统理论在其研究中具有适用性。本文基于复杂系统理论,提出战略人力资源管理效果的形成是系统涌现的结果,涌现机理是构成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各要素、子系统以及环境因素间的彼此契合,并进一步指出契合性作为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属性,包含多维度、多层次性、双向性、适应性、柔

多样性、专属性等特征。性、

【参考文献】

[1]约翰·霍兰.隐秩序———适应性造就复杂性[M].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0.[2]刘善仕,刘辉健,翁赛珠.西方最佳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研究[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5,(3):33-39.

[3]张正堂.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模式[J].南开管理评论,2004,(5):48-54.(责任编辑:X校对:Z)

(上接第40页)取鼓励企业推行信息化的政策,但不可强制要

求企业推行,因为企业可能有自身的困难或经济利益上的考

再如,某税务稽查人员因为对企虑,暂时无力实行会计电算化。

业电子凭证、电子账不精通、读不懂,要求企业适应自己的工作能力将电子资料转化成纸质资料上报,这就违背了纳税服务的精神,正确作法是要么这个税务稽查人员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或分局另派适合这项工作的人员。其次,税收工作不能让纳税人无所适从。也就是说税收工作应明示纳税人:什么时间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而不是让纳税人自己去到处打听,而且得到不一致的答复。一方面

宣传材料、询问电话应作好税法宣传,通过传媒工具(网络、

等),宣传税法;另一方面发挥税收中介的作用,明确税务师事务所的职责范围,规范中介代理活动。再次,税收工作应该能让纳税人做出合理的预期。即税收管理机制、管理手段方法、管理措施等应相对稳定,推行前应进行科学论证,进行可行性分析,进行充分的实验,证明是合理的才可在实践中应用;否则,由于不适应而频繁变动,不但增加了征纳双方的成本,也使税务机关威信下降。

(三)严格执法

加重对各类违犯税法行为的惩罚是各国治理税收流失广为采用的一种做法。如美国对查出的偷税不但要收回偷税款及利息,而且还要加收75%的罚款,严重的要查封财产并判刑5

年。加重处罚并不是随意处罚,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其一,必须

通过立法对《税收征管法》中的处罚条例进行修改,如《税收征

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等中规定的“并处管法》

,这样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罚给税务干部行使权力的随意空间很大。其二,要求税务机关要严格执法,坚决杜绝人情税现象,也要杜绝滥用处罚现象的发生。其三,应发布税务违法案件公告,通过各种媒体对违法案件进行曝光,以形成对税务违法犯罪活动的强大威慑力量。

(四)核定征收依法进行

企业所得税基管理并不是要找到管理的捷径,而是要找到好的管理方法。因为事实证明,企业所得税计算有严格的程序,如果舍弃了一些复杂的程序,管理当然变得简单,比如采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或历史曾采用过的更简陋的“包税”。但这些简易办法不但对经济扭曲严重,而且破坏了税法的统一性,

《税收征管法》第35所以必须依法进行。只有对账证不健全和

条列举情形的企业,才可以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并督促这些企业尽快建账建制,向查账征收方式过渡。对账证健全的企业,要坚持实行查账征收。

【参考文献】

[1]沈玉平.所得税调节作用与政策选择[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1999.

[3]童大龙.我国税收流失对策研究[J].财贸研究,2003,(4).[4]戴子钧.关于完善税收征管体系的思考[J].税务研究,2004,(8).

(责任编辑:X校对:L)

①文非:《试论我国税收流失及治理对策》,广州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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