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同意与告知制度
时间:2026-04-23
时间:2026-04-23
理州第二人民医院管理制度 护理管理与质量持续改进
知情同意与操作告知制度(修订)
一、保护性约束知情同意与告知制度
(1) 根据病情、医嘱对患者实施保护性约束,主要应用于各类插管、
引流管,意识障碍,治疗不配合等患者。
(2) 告知家属,说明目的和必要性,取得家属的理解和配合。
(3) 对清醒患者需实施保护性约束时,尽量向患者讲清保护性约束
的必要性,取得患者的配合。
(4) 对昏迷或精神障碍患者,先向家属讲清必要性,取得家属的理
解和配合后实施强制性约束,以保证患者的医疗安全。
(5) 注意做好约束处皮肤的护理,防止不必要的损伤。
(6) 对昏迷或精神障碍患者,若家属不同意保护性约束则需要签字
注明,由此发生的意外后果由家属负责。
二、 各项护理操作前知情同意与告知制度
(1) 遵医嘱执行各项护理操作前,向患者和家属讲解该项操作的目
的、必要性。
(2) 操作前使患者了解该项操作的程序及由此带来的不适,取得患
者配合。
(3) 严格遵照各项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中注意语言、行为文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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