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史讲义 第三章 魏晋南北朝时期经济的(8)
时间: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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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第九一人皆注家籍。”
东晋政府虽下令如此规定,但对那些豪强大族和官僚贵族没有什么约束力。他们
仍然占有大量的佃客和衣食客,齐、梁佃客部曲人数竟占当时户口人数一半。 佃客耕种地主的土地,要向主人缴纳地租,同时佃客的人身是不自由的。他们的
户籍要附在主人家的户籍之中,即“皆注家籍”。他们不能随便离开主人,对主人
有人身依附关系佃客如要脱离主人,须获得主人的放免,或经过自赎的手续才行。 东晋南朝依附于豪门地主的除佃客外,还有部曲。部曲和佃客的身份差不多,
不过部曲除了为主人耕田外,还要为主人当兵作战。部曲在西汉时已有,一般是
指军队的编制。东汉时成为队的泛称,东汉末年为私人武装即家兵之类。东晋时
是既从事耕作又要当兵(家兵)。南朝时,有的部曲则主要是进行农业生产了、如
梁朝官僚地主张孝秀,“去职归山,居于东林寺,有田数十顷,部曲数百人,率
以力田”(《梁书·张孝秀传》)。
在南朝,奴婢受剥削、压迫最厉害,他们的身份比佃客、部曲还要低,他们是主人的财产。在南朝,由于土地兼并、地主剥削和官府的压榨
使许多贫困破产的农民沦为奴隶,所以,南朝奴婢的数量很大。如刁
逵,“有田万顷,奴婢干人”。沈庆之“广开田园之业,......奴童千
计”(《宋书·宋庆之传》)。谢安之孙谢混,“田业十余处,童仆千人”。
封建官府有法律规定,奴婢必须服从主人的命令,不许反抗,更
不许出走。如果反抗或出走、主人可以处治他。
4、北魏均田制
(1)北魏均田制实施前的社会经济状况。
与南朝相对立的,在中国北方是鲜卑族拓拔部所建立的
北魏政权。北魏政权于公元439年统一了北中国以后,到公元
534年,又分裂为东魏和西魏。后来东魏又为北齐所代,西魏
为北周所替。
北周灭北齐。公元581年北周又为隋所代。从公元439年
鲜卑族拓拔氏所建立的北魏政权起,到公元581年,北周为隋
所代止,共140余年。这段时期,历史上称为北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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