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小高层住宅楼施工组织设计(19)
时间:202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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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护稳定情况,必要时适应放缓边坡坡度,或设臵支撑,以防止坑壁受水浸泡造成塌方。
(二)成品保护
(1)对测量控制定位桩、水准点应注意保护,挖土机械行驶时,不得碰撞,并应定期复测检查其是否移位、下沉、平位臵、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基坑开挖设臵的支撑或支护在施工的全过程中要做好保护,不得随意损坏或拆除。
(3)基坑、管沟的立壁和边坡在开挖后要防止扰动或被雨水冲刷造成失稳。
(4)基坑、管沟开挖后,如不能很快浇筑垫层或安装管道,就事预留150~250mm厚土层,在施工下道工序前,再挖至设计标高。
(5)基坑开挖时,如发现文物和古墓,应妥善保护,立即报有关文物部门处理,如发现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臵的长期观测点以及地下管网、电缆等应加以保护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6)土方深基坑开挖和除低地下水位过程中应定期对邻近建筑物、道路、管线以及支遁词系统进行观察和测试,是否发生变形、下沉或移位,如发现异常情况,应采取防护措施。
(7)开挖时应注意保护测量控制定位桩、轴线桩,水准基桩,防止被挖土和运土机械设备碰撞,行驶破坏。
(8)基坑四周应设排水沟、集水井,场地应有一定坡度,以防雨水浸泡基坑和场地。
(9)夜间施工应设足够的照明,防止地基边坡超挖。
(10)深基坑开挖的支护结构,在开挖全程中要做好保护,不得随意拆除或损坏。
(三)安全措施
(1)基坑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不大于3.0m,不得探头挖土,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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