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十国概况(7)
发布时间:202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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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拍瑶、披集、清莱、夜丰颂、南邦、南奔、素可泰、清迈、程逸、彭世洛、碧差汶、难、呵叻、四色菊、加拉信、色军、孔敬、武里南、耶梭通、乌汶、乌隆、素林、那空帕农、猜也奔、莫达汉、廊开、黎逸、玛哈沙拉堪、巴真、北柳、尖竹汶、春武里、罗勇、达叻、巴蜀、叻丕、北碧、佛丕、达、甲米、北大年、宋卡、沙敦、也拉、拉农、洛坤、春蓬、陶公、素叻、普吉、博达伦、董里、攀牙、沙缴、安纳乍能、廊莫那浦。
简史: 泰国已有700多年的历史和文化,原名暹罗。公元1238年建立了素可泰王朝,开始形成较为统一的国家。先后经历了素可泰王朝、大城王朝、吞武里王朝和曼谷王朝。从16世纪起,先后遭到葡萄牙、荷兰、英国和法国等殖民主义者的入侵。19世纪末,曼谷王朝五世王大量吸收西方经验进行社会改革。1896年,英、法签订条约,规定暹罗为英属缅甸和法属印度支那之间的缓冲国,从而使暹罗成为东南亚唯一没有沦为殖民地的国家。1932年6月,人民党发动政变,建立君主立宪政体。1938年,銮披汶执政,1939年6月更名为泰国,意为“自由之地”。1941年被日本占领,泰国宣布加入轴心国。1945年恢复暹罗国名。1949年5月又改称泰国。
泰北部清迈府巴信寺门前的雕龙
政治:现行《宪法》于1997年9月27日获立法议会通过,同年10月11日颁布实施,是泰国第16部宪法。新《宪法》规定泰国实行以国王为元首的民主政治制度;国王为国家元首和王家武装部队最高统帅,神圣不可冒犯,任何人不得指责或控告国王。国王通过国会、内阁和法院分别行使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国会为两院制,分上院、下院,均由直选产生,立法、审议政府施政方针、国家预算和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为其主要职能。政府总理来自下议员,由不少于2/5的下议员提名,经下议院表决并获半数以上票数通过,由国会主席呈国王任命。总理在解散议会前需得到内阁批准并报国王审批;在不信任案辩论期间不得解散议会。内阁成员共36人,下议员担任内阁职务须辞去议员资格,阁员上任、卸任须申报并公布个人财产。上议员不得隶属任何政党,不得担任阁员。
经济:作为传统农业国,农产品是外汇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主要生产稻米、玉米、木薯、橡胶、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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