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工格栅买卖合同
时间:2025-07-09
时间:2025-07-09
工矿产品买卖合同
供方:
需方:
二、 质量要求及技术指标:按照国家标准验收。
三、 交(提)货地点:供方送货至需方指定地点,供方负责卸货。 四、 包装要求: 。
五、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参照公路土工合成材料试验规程(JC839.1—1999)。检验时间自需方收到货之日起不得超过拾天。(检验检测如有分歧,最终以业主指定的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的检测数据为准。) 六、 结算方式及时间:货到付款,供方须向需方提供正规发票。不提供或提供虚假发票,
供方不予支付货款。
七、 违约责任:如有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部分金额每日0.5‰的违约金。
八、 其他约定事项:1、如双方确认存在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退货承担所有费用。如需处理质量争议的,由双方认可的独立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2、货款支付到需方指定账户,为使双方账目清楚,双方定期对账一次。
九、 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务实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从签订合同日期到结清货款止。本合同合同一式四份,供方二份,需方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