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管理责任制(9)
时间:2025-07-10
时间:2025-07-10
目标管理责任制
(3)协助合作社搞好农林、牧、副、渔的发展规划,积极扶持社员搞好家庭副业,使农民生活得到改善。
(4)发动群众植树造林,搞好护林防火,管好土地、道路、桥梁、电力、通讯、广播线路和其他公益事业。开展“三户”活动,制定《村规民约》和加强对村民进行经常性的社会主义教育。
(5)做好民政、民兵和民事调解工作,维护好社会秩序,搞好社会治安和计划生育工作。
(6)积极推广科学技术,开展科技示范户活动,不断总结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抓好经济工作,壮大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做好本村社会性服务。
(7)村委会每半年一次工作会,年终一次总结会,定期向村民报告工作,接受村民的监督,要坚持财务公开制度,加强财务管理,集体研究审批100—500元的村社财务开支(500元以上开支必须报乡审批)。
(8)组织完成乡党委、政府、村支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考核办法
1、目标考核分:对照责任书,根据完成情况,逐项考核,全部完成目标任务得900分,完不成目标,根据完成任务的比例得分。上级部门没有下达硬性任务指标的办中心,在县年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