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课程论文(3)
发布时间:202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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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分析
讨论我国个人所得税
【摘要】个人所得税是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在我国税收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在过去20多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技术的发展,个人所得税日益深入到生活各阶层,但随之而来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就个人所得税现状,存在的问题和改革展开讨论。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现状及问题;改革建议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方式,也是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分配、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经济杠杆。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发展速度一直较快,随着课征范围的扩大,目前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数已占我国总人口的10%左右,个人所得税已成为最具潜力、最有发展前途的税种之一。
一、个人所得税制度现状及问题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但在征收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税率结构过于复杂,累进税率级数过多
个人所得税制的核心内容是税率结构。税率结构与纳税人经济负担的轻重和税制制定是否体现公平紧密相关。目前我国是按照应税所得的性质来确定税率的,采取比例税率与累进税率并行的税率结构,并设计了两套不同的超额累进税率。这种税率模式存在较大的缺点和不足,不仅在形式上及计算上复杂繁琐,而且还造成一定程度的税负不公,如超额累进税率存在差异,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等。这种税率制度在世界而上各国所实行的税率制度中是少见的,同时也与国际上减少税率档次的趋势是不相符的。因为累进档次较多,会容易造成效率上的巨大损失状令人堪忧。
(二)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的税收征管制度不健全,征管手段落后,难以体现出较高的征管水平。个人所得税是所有税种中纳税人数量最多的一个税种,征管工作量相当大,必须有一套严密的征管制度来保证。而我国目前实行的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征收方法,其申报、审核、扣缴制度等都不健全,征管手段落后,难以实现预期效果。自行申报制度不健全,代扣代缴制度又难以落到实处。税务机关执法水平也不高,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了税款的征收。税务部门征管信息不畅、征管效率低下。由于受目前征管体制的局限,征管信息传递并不准确,而且时效性很差。不但纳税人的信息资料不能跨征管区域顺利传递,甚至同一级税务部门内部征管与征管之间、征管与稽查之间、征管与税政之间的信息传递也会受阻。同时,由于税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缺乏实质性的配合措施(比如税银联网、国地税联网等),信息不能实现共享,形成了外部信息来源不畅,税务部门无法准确判断税源组织征管,出现了大量的漏洞。同一纳税人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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