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19)
时间:202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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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根据深圳城市总体规划,结合特区一体化建设,全面实现基础地理、规划成果、土地现状等多源空间信息数字化,加强对地籍、房地产、测绘行业等国土资源的信息化管理监控,继续完善地理空间基础数据库,加快推广数字深圳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应用,推进空间信息共建共享机制建立,提升空间信息服务力。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实现关键工序施工可溯及现场质量安全可控。完善网格化城市管理机制,扩大数字城管业务覆盖范围,实现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园管理、林业资源、城市照明、市容秩序的数字化管理,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九)区域信息化合作工程。
利用区域比较优势,加强与东莞、惠州、香港的信息化合作,积极融入珠三角一体化进程,加快深圳迈向国际化的步伐。
深莞惠信息化合作。强化城市枢纽型、功能型信息平台的统一规划和相互衔接,推进深莞惠城际网络的高速互联。加快无线城市群的建设,促进无线城市应用平台的对接和资源共享。推动三市通信资费统一。按照全省统一的空间地理信息技术标准体系和应用规范,推进深莞惠空间地理基础数据库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地理信息数据资源的共享。大力开展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工作,构建区域企业信用信息合作体系,实现三地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及共享。搭建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城市交通、文体旅游等领域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促进公共管理和服务的一体化。
深港信息化合作。推进深港两地电子签名证书互认。支持基于RFID技术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全物流可溯源的监管体系。完善区域传染病疫情、食品、农产品卫生等公共突发事件通报及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深港口岸信息化合作,探索海关、检验检疫、边检等口岸查验方式创新和口岸监管结果互认共享机制,加快电子口岸建设和“大通关”建设,为人员、货物、车辆创造更加便捷的通关服务环境。建立深港物流信息分类与编码、采集、交换以及安全等方面的标准体系,推进物流信息在前海的汇集与交换,构筑南方物流信息交换中枢。争取国家支持,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先行先试,允许国内电信运营商与香港电信运营商合作,经营CEPA框架下的增值电信业务,探索开拓新业务,推进深港两地在互联网数据业务、存储转发业务、呼叫中心业务等增值电信服务领域的合作,建设安全、快捷、方便、支持多币种的商务交易应用服务平台。
(十)信息安全保障工程。
主动应对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应用带来的信息安全挑战,不断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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