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案例资料(10)
时间:2026-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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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中国大陆市场。公司成立以来,公司经营规模、资产规模逐年增大,盈利总额也逐年增加,保持资产利润双增长的局面。2001年公司被授予 “2000年度K市最佳外商投资企业”荣誉称号。
二、评估目的
根据S公司董事会决议,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评估目的即为S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的整体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不用于企业调账等其他用途。
三、评估范围和对象
本次资产评估范围系截止2001年8月31日S公司所拥有的该公司整体资产,其中包括流动资产32,720.63万元、固定资产28,040.51万元、无形资产3,931.87万元、其他资产1,063.54万元、总资产共计65,756.55万元,流动负债 34,126.33万元、长期负债 1,200.00万元、负债总计35,326.33万元,净资产30,430.22万元。以上均为经营性资产,评估对象为企业的整体资产。
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与委托评估时申报的资产范围一致。
四、评估基准日
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01年8月31日。 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理由为: 1、月末会计报表完整准确
2、尽可能接近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期
评估基准日的价格是本次评估中一切取价的唯一有效的价格标准。 五、评估原则
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及评估的有关法规,我们遵循的工作原则是独立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客观性原则、专业性原则。评估适用的经济原则是贡献原则、替代原则、预期原则以及持续经营原则、最佳使用原则。 六、评估依据 (一)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1年第91号令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原国家国资局制定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