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金融街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6)
时间:2026-01-18
时间:2026-01-18
G 金融街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1季度报告
1、公司担保情况
公司属于房地产开发行业,按照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抵押贷款担保。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新发生上述类型的担保。截止到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提供上述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184.26万元。
2006年3月28日,公司四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金融街里兹置业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天坛支行借款2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不收取担保费用,此笔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净审计净资产的9.74%。
截至报告期末,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其他对外担保。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于2006年3月24日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06年3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北京金融街建设集团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如下特别承诺:
⑴在法定承诺禁售期(即其所持股票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股份。
⑵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启动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研究论证工作。
公司股票于2006年4月5日恢复交易,原流通股股东获得的对价股份于2006年4月5日上市流通,北京金融街建设集团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定于2006年4月5日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公司总股本为964,165,944股,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后,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312,221,574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651,944,370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06年4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3、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四届十一次董事会于2006年3月28日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收购金融街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金融街A5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北京德威 6
上一篇:不可不知的签证与护照区别
下一篇:幼儿园预防传染病健康教案小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