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推荐五篇]》(4)
时间: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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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主管副总经理职责:
⑴严格遵守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标准等,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我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
⑵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重大隐患和问题,不断改善劳动作业环境,保证职业危害防治设施经费等投入的有效实施;
⑶保证公司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的运行所需人力、物力;⑷及时、如实向市局、区局安全监管局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三、处室职责:
1、安全处职责(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⑴安全环保处负责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
⑵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⑶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⑷对各生产厂的粉尘、煤气、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2、生产技术处的职责
⑴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职业健康生产技术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职业健康文明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