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鉴定Microsoft Word 2003 文档(4)
发布时间: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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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中药的①纯度(如杂质、水分、灰分等)和②质量优良度(如浸出物、挥发油及有效成分的含量测定等)的鉴定。 检验记录是出具报告书的原始依据。
检验报告书是对药品质量作出的技术鉴定,如是药品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书,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应长期保存。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中与药材、饮片鉴定相关的内容
一、凡例
《中国药典》的“凡例”是为正确使用《中国药典》进行药品质量检定的基本原则,是对《中国药典》正文、附录及与质量检定有关的共性问题的统一规定。同样具有法定约束力。
对照品、对照药材、对照提取物、标准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
精确度指取样量的准确度和试验精密度
(1)试验中供试品与试药等“称重”或“量取”的量,均以阿拉伯数码表示,其精确度可根据数值的有效数位来确定。如称取“0.1g”系指称取重量可为0.06~0.14g;称取“2g”系指称取重量可为1.5~2.5g;称取“2.0g”系指称取重量可为1.95~2.05g;称取“2.00g”系指称取重量可为1.995~2.005g。
“精密称定”系指称取重量应准确至所取重量的千分之一;
“称定”系指称取重量应准确至所取重量的百分之一。
“精密量取”系指量取体积的准确度应符合国家标准中对该体积移液管的精度要求;
“量取”系指可用量筒或按照量取体积的有效数位选用量具。